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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问题

19 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派提出了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他们认为《道德情操论》主要是受了哈奇生的视仁慈为道德基础的观点和休谟的同情观影响,以同情心作为人性的基础。《国富论》则是斯密在法国之行时受到法国重农学派“唯物“哲学的影响,从而使他的理论转向了利己的理论。这场存在于德国历史学派与边际学派之间的激烈争论,就是“亚当·斯密问题“。也就是斯密的《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之间、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的问题。

亚当·斯密问题

19 世纪中叶德国历史学派提出了所谓的“亚当·斯密问题“,他们认为《道德情操论》主要是受了哈奇生的视仁慈为道德基础的观点和休谟的同情观影响,以同情心作为人性的基础。《国富论》则是斯密在法国之行时受到法国重农学派“唯物“哲学的影响,从而使他的理论转向了利己的理论。这场存在于德国历史学派与边际学派之间的激烈争论,就是“亚当·斯密问题“。也就是斯密的《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之间、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的问题。

产生

18世纪末至19世纪中叶,以亚当·斯密为首,以及马尔萨斯、李嘉图等一批经济学家建立了现代被称为“古典学派“的政治经济学。亚当·斯密于1759年发表了《道德情操论》,后又于 1776 年发表的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政治经济学著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其中关于人性利他与利己的不同理解引发了激烈的争论。

逻辑分析

就“亚当·斯密问题”所内在的包含的资本主义的经济与伦理的相互关系乃至所亚当·斯密问题体现的一般人类社会的经济与道德关系而言,它经历了一个动态的辩证的发展过程,对此可以从微观、中观、宏观上对其逻辑运动过程加以分析。

微观层面上的“亚当·斯密问题”就是指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与《国富论》之间的相互关系、他的伦理学与经济学体系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具有任何其它的意义。不管后来任何学派、个人对它的争论如何,“亚当·斯密问题”仅仅就是指这两部著作之间确立的某种内在的联系,这一点是确定的、静止的、具体的,它不会因历史的发展、后人的看法的改变而改变。

中观层面上的“亚当·斯密问题”是说斯密时代的资本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伦理之间的关系。资本主义的经济与伦理之间的关系在斯密时代就早已客观存在着,它也经历了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辩证运动的发展过程,只是斯密本人并没有意识到。在斯密时代,在资本主义萌芽的阶段里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关系是处于肯定阶段,资本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伦理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促进。随着现实中资本主义经济与伦理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关系也开始走向否定、对立阶段。到了现当代,资本主义因其片面的追求经济增长,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对现实状况的反思要求重新回归经济与伦理的统一中去,于是资本主义经济学与伦理学便走上了否定之否定、相互渗透、相互依赖的阶段。因此,从中观层面上来理解“亚当·斯密问题”就是特指资本主义经济与伦理之间关系的动态辩证运动过程。

宏观层面上的“亚当·斯密问题”就是说一般意义上的道德与利益之间的关系。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道德与利益之间的关系也是经历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发展。亚当·斯密对资本主义的经济与伦理关系的独特理论的把握是在建设在人类整个历史发展的长河中的,是对人类社会的经济与伦理关系在资本主义时代这一历史的与逻辑的特定阶段的认识,更是对资本主义的经济与伦理在起始阶段的思考。随着现实的发展,资本主义的经济与伦理之间的关系也会经历一个动态辩证发展的过程,在这个最一般意义上来讲“亚当·斯密问题”永远不会终结。

伦理思考

( 一) 斯密的“旁观者”的“同情”所形成的道德自律斯密在 《道德情操论》里基本上是围绕着一种关于人们如何形成自己的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道德判断、道德情感的心理学的说明。

这本书研究的是对事物的道德上的认可和非难这种观念的根源。人是抱有自私观念的动物,那么他是怎么会对事物做出道德上的判断呢? 斯密给出的答案是,我们具有一种能力,这种能力能使我们自己处于第三者地位,使自己成为一个公正无私的观察者,从而对一件事情的道德价值形成同情的观念。斯密虽然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普遍追求的自己的经济利益活动;但他认为利己的经济活动本身并不是最终的目的,人们对财富的追求、占有和享用只是实现一个更高的目的——取得他人同情——的手段。

 斯密认为人类的各种活动都要经历一个道德情感的心理过程,也就是形成和接受道德评价的过程。斯密说人的感觉总是与自身紧密相连的,于是,人的感觉只能直接感受自己的苦乐而丝毫也不能感受到他人的苦乐,人们之间相互的理解和情感交流只能靠人们所具有的同情能力来进行,从而相互之间就能对各个人的行为和感情做出道德上的评价。每个人都是别人一切行为的旁观者,别人也是自己一切行为的旁观者,每个人只有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地位来看待自己,才能使自己对待自己的情感与他人和全社会看待自己的情感相协调,才能使自己得到他人和社会的肯定  ,才会适度的约束、限制自己的自利自爱,使之不超越一定的程度或限度。斯密是主张构建自律型道德来解决自利与利他这一矛盾的。

他认为一个行为是否能得到那个“公正无私的旁观者”的同情,只要该行为具有道德恰当性的即可。只要符合这个条件,利己、利他、正义和自我控制等都是道德的。而那个公正无私的旁观者就是人的 “是非意识”、“内心的居民”。他首先判断他的邻人的行为是否恰当,然后通过想象中的换位思考,使自己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来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恰当,进而调整自己的行为以符合社会道德的要求。

另一方面,其他的社会成员同样会以旁观者的身份来对当事人的行为与情感进行道德评价,形成一种社会的舆论压力来对当事人的行为和情感进行修正、调整。斯密的这种自律型道德的最大特征就是人们能够充分地认识到它体现着自身的需要,是自己立身出世的根本,因而能够在实践中身体力行,自觉地追求高尚的道德境界。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才能够比他律型道德能够更好的解决利己与利他的冲突,但这也并不意味着自律型道德就是以欲望为特征的。因为人是目的,所以人最重要的价值不是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是实现自己作为人的价值,即创造作为人的各种可能性,使自己获得全面的发展。

 ( 二) 斯密的 “看不见的手”形成的理性约束斯密一方面强调了道德生活在整个社会中发挥的道德自律作用,另一方亚当·斯密《国富论》面又不得不面对当时的现实社会条件,斯密观察到在当时那种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社会里,在商品的相互交换中,在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中,要想仅仅依靠他人的仁慈、利他等道德心的作用获得自己的一份利益,那是不可能的、不现实的。

人们对自利的追求已经成为全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看不见的手”这一市场机制的出现,重塑了利己与利他之间的关系,使利己与利他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了内在的一致性。

 “看不见的手”首次出现在斯密的 《天文学》中,但是这里斯密没有对 “看不见的手”做出明确的解释,只是提出来这一个概念而已。第二次出现在 《道德情操论》中,在这里斯密开始形成了对 “看不见的手”的明确认识。 通过对人类道德同情的分析,斯密发现,人们表面上受 “自爱”之心的驱动去追求财富,获取财富所带来的豪华享受和显赫地位,但实质上财富所带来的一切并不比百宝箱中的那些提供微笑便利的工具更多出些什么,人类真正的幸福在于平静和享受之中。然而,人们之所以愿意放弃平静与享受的幸福去追求财富原因的动力就来源于人的同情心即人们对旁人同情、赞赏的需要。第三次出现在 《国富论》中,在这里他把自己生活与其中的社会看成是一种交换的联合,而这种交换的联合根源在于 “人类的本质”。[8]  他认为,人类本性的根本特征是 “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的倾向,在分工与交换的条件下,每个人全部需要的满足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得以实现,而每一个人又只有经过自己的职业性劳动才能生存出充足的作为交换手段的劳动产品。

对每个人而言,利己是目的,利他是手段; 但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我们就必须充分的利他。这样作为手段性质的利他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能转化为目的而具有目的的规定性,从而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产生出具有浓厚伦理性质的利他的经济行为。

看不见的手”引导人们尽可能按照最适合于全社会需要的比例,把资本和人力分配到各种不同的行业中去,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又能够引起和控制人的行为的变化。至此,斯密 “看不见的手”这一市场机制的出现在这里就完成了利己与利他关系的重塑,使利己与利他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一致,从而体现了斯密的 “看不见的手”的伦理价值。

 斯密还认为,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于 “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所连带产生的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会比以前任何时代的从利他的道德动机出发的个人经济活动对社会整体福利的推进更有效率。因此,“看不见的手”所具有的伦理价值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大。

斯密虽然没有明确给出解决利己与利他这一矛盾的答案,但是通过对他的这两篇著作的分析,还是可以梳理出斯密解决这一问题的伦理路径。一方面,斯密通过 “公正的旁观者”的自律作用的充分发挥,来纠正自爱之心出于本性的天然曲解,时刻提醒人们慷慨行为的合宜性和不义行为的丑恶,使人们天性中的自爱不会轻易演变为自私;来评判他人与自我评判,进而要求人们按照 “公正的旁观者”的要求去行动就是合乎道德的,反之就是不道德的;来通过对他人或自我行为的 “合宜性”的判断来做 “公正的”道德评判的,将带有个人心里属性的 “自我赞同”转化为带有社会属性的 “社会赞同”。

 这样一来就解决了利己与利他的矛盾。另一方面,斯密的 “看不见的手”作为促使利己与利他相统一的市场机制是千百万人意志的创造物,而千百万人虽然并没有意识到他们行动的方向,但都服从于一种本能的强大力量的冲动。这种力量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源,它的不变性和一致性能够战胜任何人的障碍,并促使市场经济主体在从事市场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统一的市场机制,指引人们突破狭隘的利己的目的,能够在总体上把个人的利己转化为一种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结果,进而在全社会这一宏观规模上基本消除了利己与利他的冲突和对立,实现了利己与利他的协调与统一,推动社会的繁荣。

意义及启示

“亚当·斯密问题“包含了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蕴含亚当·斯密了人性的自利与利他的关系。两者是一致并非相互矛盾的。利己与利他是人的两个方面,就如同“一枚硬币“的两面,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固然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完善的道德人格更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两个方面相互统一达到相互均衡时,才能造就经济人与道德人相统一的市场主体。

“亚当·斯密问题“的意义已远远超出了斯密个人的著作或思想内容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在学术思想的发展历程中不断得到拓展。因此,“亚当·斯密问题“在当代表现的是一个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问题,它所表达的利己与利他的思想,缺一不可。任何极端的利己与利他的社会经济思想都不能使社会健康的发展。因为人既不可能是纯粹的“道德人“,也不可能是纯粹的“经济人”。

经济人从自利的原则出发,推动着整个社会向前发展,为整个社会创造着物质财富,同时也为道德人提供发挥调控功能的空间。道德人也为经济人在物欲纵横的今天,提供指导和支持作用,发挥着向导的功能。经济人和道德人合则两利,使经济得到繁荣,社会走向进步;分则两损,经济必定衰败,社会出现倒退。要促成二者的融合与统一,才能推进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不断走向进步。

词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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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6/12/21 17:00:04

词条创建者:不二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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