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方式
APEC方式即承认成员的多样性;允许灵活性和渐进性;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原则;单边行动与集体行动相结合。
“APEC方式”的正式提出是在1996年菲律宾苏比克会议上。“APEC方式”的提出,符合这一组织的特点。亚太经合组织是全球最大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无论人口、经济总量或贸易总量,都接近或超过世界的一半。另一方面,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多样性,既包括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成员,也包括中国、俄罗斯等新兴经济体;既有东方文明,也有西方文化。承认多样性,是对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成员的尊重和包容。
“APEC方式”的独特,在于它是“对话平台”而非“谈判平台”,以“自愿”而非“约束”为原则,以全体成员达成共识为前提,强调协商一致、自主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