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英语: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缩写为AIIB),简称亚投行,是一个向亚洲各国家和地区政府提供资金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之区域多边开发机构,成立宗旨在促进亚洲区域内的互联互通建设和经济一体化进程,并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总部设在中国北京,法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3年10月2日在雅加达同时任印尼总统苏西洛举行会谈时首次倡议筹建亚投行[8],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月出访东南亚时,也向东南亚国家提出相关倡议[9]。2014年10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新加坡等21国在北京正式签署《筹建亚投行备忘录》[7],印尼因政府换届,于2014年11月25日签署备忘录,成为第22个意向创始成员国。
开放申请成为意向创始成员国的日程中,美国、日本认为亚投行的成立与其国家利益相冲突,因此抱持保留态度,并试图劝说其盟友不要加入[12]。但2015年3月12日,英国率先报名加入亚投行的意向创始成员国,成为首个欧洲国家、西方国家,更是政经大国。
次日瑞士也提出申请意愿,随后,法国、意大利、德国等重量级国家也表态跟进。韩国、俄罗斯、巴西等域内国家和重要新兴经济体也在申请截止日期3月31日前相继申请加入意向创始成员国。至此,全球五大洲均有国家参与。2015年4月15日,亚投行意向创始成员国确定为57个,其中域内国家37个、域外国家20个。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10国全数加入,拥有28个成员国的欧洲联盟(欧盟)有14国加入,20国集团(G20)中也有14国加入,而金砖5国则全部跻身首发阵容,其他国家和地区今后仍可以作为普通成员加入。各国将于2015年年中完成亚投行章程谈判并签署,年底前完成章程生效程序,正式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2015年12月25日,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宣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正式生效,亚投行宣告成立。至当日为止,包括缅甸、新加坡、文莱、澳大利亚、中国、蒙古、奥地利、英国、新西兰、卢森堡、韩国、格鲁吉亚、荷兰、德国、挪威、巴基斯坦、约旦等在内的1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股份总和占比50.1%)已批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并提交批准书。根据筹建工作计划,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将于2016年1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2016年1月16日至18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开业仪式在北京举行,16日上午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亚投行的开业仪式并致辞,分别致辞的还有亚投行行长金立群[5]。同日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席亚投行理事会成立大会并致辞[22]。在亚投行理事会成立大会第一部分议程中,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被选举为首届理事会主席
历史发展
背景
亚洲经济占全球经济总量的1/3,是当今世界上最具经济活力和增长潜力的地区,拥有全球六成人口。但因建设资金有限,一些国家与地区的铁路、公路、桥梁、港口、机场和通讯等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区域的经济发展。
根据亚洲开发银行估计,2010年至2020年的10年间,亚洲国家与地区要想维持现有经济增长水平,内部基础设施的投资至少需要8万亿美元,平均每年需投资8000亿美元。8万亿美元中,68%用于新增基础设施的投资,32%是维护或维修现有基础设施的所需资金。现有的多边机构并不能提供如此巨额的资金,亚洲开发银行的总资金约为1600亿美元,世界银行也仅有2230亿美元,目前,两家银行每年能够提供给亚洲国家与地区的资金只有约200亿美元。
倡议
2013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在雅加达同时任印尼总统苏西洛举行会谈,习近平倡议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促进本地区互联互通建设和经济一体化进程,向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在内的本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新的亚投行将同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合作,相互补充,共同促进亚洲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苏西洛对中国倡议筹建亚投行作出了积极回应。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出访东南亚时,紧接着再提出筹建亚投行的倡议。
成立
2015年6月29日,随着亚投行“基本法”《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当天上午在北京正式签署,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中,已完成国内审批的50国参加签字仪式。各国签署《亚投行协定》后,还需经本国立法机构批准。年底之前,经合法数量的国家批准后,《协定》即告生效,亚投行正式成立。根据《亚投行协定》,《协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保存人)保存,《协定》附件一所列各国政府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签署。保存人应将《协定》经过核定无误的副本寄给所有签署方及其他已成为银行成员的国家。
《协定》须经签署方批准、接受或核准。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应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向保存人交存,或如有必要,在理事会依照本协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经特别多数投票通过的稍晚日期之前向保存人交存。保存人应及时将每次交存及交存日期通知其他签署方。在《协定》生效日之前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的签署方,在协定生效之日成为银行成员。
任何其他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签署方,在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之日起成为银行成员。 至少有十个签署方已交存批准书、接受书或核准书,且签署方在本协定附件一列出初始认缴股本的加总数额不少于认缴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协定》即告生效。2015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宣布,《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正式生效,亚投行宣告成立。
至当日为止,包括缅甸、新加坡、文莱、澳大利亚、中国、蒙古、奥地利、英国、新西兰、卢森堡、韩国、格鲁吉亚、荷兰、德国、挪威、巴基斯坦、约旦等在内的1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股份总和占比50.1%)已批准《协定》并提交批准书。根据筹建工作计划,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将于2016年1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
回响
与现有多边开发银行的关系
亚投行是国际发展领域的新成员、新伙伴,在亚洲基础设施融资需求巨大的情况下,由于定位和业务重点不同,亚投行与现有多边开发银行是互补而非竞争关系。亚投行侧重于基础设施建设,而现有的世界银行(世行)、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等多边开发银行则强调以减贫为主要宗旨。
从历史经验看,包括亚洲开发银行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在内的区域性多边开发银行的设立,不仅没有削弱世界银行等现有全球性多边开发银行的影响力,反而增强了多边开发性金融的整体力量,更有力地推动了全球经济的发展。亚投行将致力于促进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其中包括“一带一路”沿线亚投行成员国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中国也欢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相关项目。在亚投行筹建以及未来运作过程中,中国都将积极推动亚投行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在知识共享、能力建设、人员交流、项目融资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提高亚洲地区基础设施融资水平,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中国作为亚投行的发起国,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重要股东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在促进全球减贫和发展事业方面做出积极贡献。自从筹建亚投行的倡议提出以来,世行行长金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拉加德和亚行行长中尾武彦分别在多个场合表态积极支持筹建亚投行,表示将与其开展合作。世行、亚行等多边开发银行已与亚投行筹建多边临时秘书处建立了工作联系,在许多方面给予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