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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氏骗局

所谓庞氏骗局是指骗人向虚设的企业投资,以后来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者以诱使更多人上当。庞氏骗局是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是金字塔骗局的变体。

庞氏骗局由来  

1917年,查尔斯·庞齐(Charles Ponzi)注意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给各国的经济带来的混乱,觉得有机可乘。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移居波士顿在那里开设了一家所谓的“证券交易公司”,向外界宣称该公司将从西班牙购入法、德两国的国际回邮优待券,加上一定的利润转手以美元卖给美国邮政局,以此赚取美元与战后货币严重贬值的法、德两国货币的“价差”。事实上这个计划根本赚不到钱,但还是有些人冲着一个半月内能获得50%的回报率去尝试投资,让那些初期投资者感到狂喜的是,他们如期获得了红利。狡猾的庞齐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获得了难以置信的赢利,这一 “消息”大范围地扩散开去,庞齐成功地在几个月内吸引了数万名投资者,累积获得的投资就超过了1500万美元。后来当波士顿媒体的报道造成新投资者对公司的质疑和观望,使公司没有新的资金来源去支付先期投资者的利息时,他关掉店门,带着约4万名投资人的毕生积蓄逃之夭夭。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

庞氏骗局的实质  

庞氏骗局实质上是将后一轮投资者的投资作为投资收益支付给前一轮的投资者,依此类推使卷入的人和资金越来越多。毕竟投资者和资金是有限的,当投资者和资金难以为继时,庞氏骗局必然骤然崩溃。事实上,庞氏骗局既不是起源于庞齐、也不可能止于庞齐,而在人类的经济活动中广泛地存在。庞齐的骗局只不过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罢了。

庞氏骗局的特征  

庞氏骗局得以长期延续的方式:无限接近极限、不断调整骗局标的物、拆东墙补西墙。庞氏骗局形式上不尽相同,但实质上是一致的。判断庞氏骗局的特征:  

一是鼓吹无极限的单向性增长(尤其是几何级数的增长);  

二是增长的基础建立在“良好预期”,而“良好预期”远远偏离现实状况;  

三是维持某种持续增长局面的前提是社会公众普遍持有某一“信念”,而这一“信念”并无可信的物质基础;  四是当某一“信念”变得脆弱之时,“信念”标的物出现调整,而通过树立新的“信念”来维持局面不被打破。

金融系统的庞氏骗局  

现实金融系统的庞氏骗局特性,可以从以下方面来认识:  

第一,金融体系没有物质的根基,随时存在崩塌的危险。  

商业银行获利的方式是从广大存款户那里以较低的利息获得存款,再以比较高的利息把款贷给需要资金的企业。众所周知,银行普遍存在大量的信用贷款(银行放贷额远比它的存款多得多,中央银行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越低,贷款的倍数就越大,存款准备金率越高则贷款的倍数较小,通常都在10倍左右)。银行的风险在于挤兑,当众多储户由于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甚至由于听信某一传言)而要求把存款取出来,而贷款根本无法及时收回,发生危机也就在所难免。所以只要发生一定比例的挤兑,银行必然倒闭破产,与之相关的一切经济活动也难以幸免。整个金融系统就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没有稳固基础上的摩天大楼,随时都有崩塌的风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各家银行均以“信用”为信条,而实质上任何一家银行都具有显著的庞氏骗局特征!  

第二,金融衍生品,以传销式庞氏骗局贯彻始终。  

信用经济是金融体系的必然产物。在现代经济中,信用经济规模加速扩张,而且信用结构日益复杂,在信用货币的基础上不断衍生出新的金融产品,它们与实质经济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毫不相关。至此,虚拟经济已经成为任何现代信用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经济泡沫的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往往造成繁荣的假象,所以容易受到追捧,具有自我强化的机制;又由于形式上虚拟经济的发展可以完全脱离实质经济,所以虚拟经济具有超出实质经济承受范围的倾向。当经济泡沫恶性发展时,结果就会表现为泡沫经济。  

所谓泡沫经济,  

其一是经济中虚拟成份的比重超出了实质经济的承受能力,经济结构出现严重扭曲;  

其二,在泡沫经济形成以后,某些市场特别是金融市场上的预期逻辑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即使价格已经很高,由于需求极度旺盛,大多数市场主体仍然预计价格会进一步升高;  

其三,公众行为的非理性化致使相关市场的不确定性激增,市场规则失效。通俗地来看,金融衍生品,与传销中的传销品毫无二致,没有任何实质的内容,只是传销计件的标的。金融市场中的“传销”盛行,源于人们对财富飞速增长的渴望,极易被虚假繁荣所迷惑。最终都无法避免因资金难以为继而顷刻崩溃的结果。  

第三,股票、期货等金融产品都难逃走上传销式庞氏骗局之路。  

在今天的金融体系中,股票、期货、次级贷款证券以及投机性的房产、土地、石油等等,都变成了金融衍生品,都成为了不断变更标的的“传销”,各种金融投资工具无实质内容的差别,只是不同名称的传销品而已。股票、期货、房地产、石油等的发展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方式的飞速扩张与骤然破局:诱人的收益回报—带动众多的需求和价格的攀升—高回报率带动新一轮的参与者参与—带动潜在参与者持续的超高利润期望—进一步推高了价格—参与者作出价格只涨不跌的判断而不断追高买入,这样供需关系使得价格不断发散性地提高,直至资金难以为继时,这一循环就会被打破,庞氏骗局破局。金融体系面对必然破局的风险,不断创新的金融衍生品,就是当一种投资工具快要崩溃时,换成另一种投资工具继续炒作,而可以长久维持。这就使得金融体系的庞氏骗局特性更为隐秘而不会被轻易发现。但当资金难以为继、民众不再信任而拒绝跟风之时,破局是必然的。

案例  

案例一:以股票市场为例  

投机性的股票交易牛市就是以庞氏骗局方式制造出来的。通过一轮一轮的投入不断抬高股价,依靠后一轮的资金投入来给前轮的投资者提供收益,这样的游戏一直持续着、直至没有新的承接者而崩溃。NASDAQ股票市场的大起大落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1998年7月股指为2028点的低位,到2000年4月一跃上升到5022点的高位,而到了2002年6月又下跌到1300多点。这个过程就是所谓的“IT概念”下的一个庞氏骗局。对于单只股票而言,假如公司资产每股投入是2元,为什么能够以2.5元发行?是因为人们预期这个公司有前途。为什么发行之后,它还可以涨到3元呢?因为当人们看到它的业绩增长之后,提高了预期。但由此而不断地提高预期,不断地提高股价到10元、20元,那就完全偏离了现实基础。公司根本无法凭本身的经营获得那么高的利润来支付“股民”的红利,惟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拿后面投资者的钱去补,至于后面加入的,则靠再后来的加入者的钱去补充……这样一个支付系统就属于典型的庞氏骗局,其结果注定是要崩溃的。在中国的股市上,庄家形成了“庞氏群体”:进入股市的人并不在乎股票本身的未来业绩,而是期望“吃下家”来致富,所以已进入者希望有更多的新进入者。很多股民的心态也类似传销者,明知各种“概念”是一个骗局,但却希望自己买入后有更多的人进入,自己获利后再崩溃。  

案例二:以房地产市场为例  

房地产业成长过程中极易出现地产价格庞氏骗局。由于土地价格的市场投机炒作,会出现虚涨,土地价格出现成倍、甚至几十倍的飞涨。如日本的地产价格暴涨就是典型的例证,日本六大城市的地价指数,在1980年代的10年间上涨了5倍,地价市值总额高达4000万亿日元,相当于美国地价总值的4倍,土地单价为美国的100倍。1991年以后地价暴跌,泡沫破灭,至今经济尚未恢复过来。房地供需过程中的庞氏骗局,住房市场容易出现这样一个循环:从众的购房理念—带动住房需求和价格的攀升—带动房地产商的利润期望—进一步推高了房屋价格—消费者认为房屋是不会贬值的投资品而追高购买,这样供需关系使得价格不断提高,直至某一天购买房屋的资金难以为继时,房产价格将应声而落。房产价格的下跌,必然导致一连串资产价值的大幅减价,直至银行贷款无法收回而导致金融体系的危机。  

案例三:庞氏骗局的中国例子——德隆案 

备注:那是个委托理财极度盛行的时代。德隆只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一家。数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50亿。德隆2001年到2004年利用六家金融机构非法吸存460亿元资金。而据报道,司法机关统计的六家金融机构460亿元的非法吸存额,时间段为2001年到2004年,实际仅占其总吸存额的一半方式:保底委托理财。德隆旗下机构一直从事“保底委托理财”业务。法院裁定这种“保底委托理财”业务是一种变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判决书认定:“友联等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32658笔或与693个单位和1073名个人签订合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37.437亿余元,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 167.052亿余元人民币”。法院判决书认定“保底委托理财”,即承诺保底和支付固定收益获取客户资金的方式,其行为不符合证券市场的资产管理特征,与吸收存款还本付息的基本性质一致,应属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结局:德隆崩盘,唐万新被判刑。由于股价完全脱离企业内在价值的支持,这一游戏之得以维持,必须确保委托理财业务融资额的持续扩张。与传销的性质相仿,传销的产品本身只是一个载体,本身的价值无关紧要,核心的是整个传销架构的搭建和资金链的金字塔效应。从2001年开始,由于中国股票市场的监管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媒体的不断报道揭发,终使德隆旗下机构不断发生挤兑风波,银行警觉,被银监会盯上.....。

词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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