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融资渠道的特点及形式
直接融资渠道的特点是:
(1)公平性。即无论什么企业只要符合有关规定,都可以发债或发股。当然,我国目前发行股票实行的是核准制,要做到这一点还有些困难,以后过渡到注册制就可以做到了。
(2)透明度高。为了保护众多投资者的利益,采取直接融资的企业都被要求披露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使企业的经营状况比较透明,这一方面有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的情况,以便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另一方面也迫使企业合法经营、规范经营,有利于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3)风险性。这里不是指投资风险,而是指采用直接融资对企业带来的风险。如果发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将导致企业破产,它不像银行贷款,还可协商、展期;如果上市,经营不善将面临摘牌的危险,还有被并购、失去控股权的风险。
直接融资供应渠道的具体形式主要是:股票、债券、信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