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群融资的主要方式
集群融资的方式主要包括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群担保融资、团体贷款和通过股权联结建立内部资本市场。
1.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国内单个的中小企业要发行债券面临着担保机制、风险控制、发债规模与成本等方面的先天不足。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通过牵头人组织,以多个中小企业所构成的集合为发债主体,发行企业各自确定发行额度分别负债,采用统一的债券名称,统收统付,以发行额度向投资人发行的约定还本付息的一种企业债券形式。
2.集群担保融资
集群担保融资是通过同一地方同一产业内的多家企业合作建立担保公司互助担保融资的一种融资方式。其典型案例是苏州地区太仓市的集群担保融资。
3.团体贷款
中小企业团体贷款是由数家单独贷款有难度的中小企业联合起来,组成联保人,通过缴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银行分别向这些加入联保的企业授信,根据授信余额与参加联保企业缴纳的风险保证金比例不同,各成员企业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团体贷款与传统的双边(借款者和银行)信贷合约不同,团体借款者一般无抵押品,但相互之间有联合债务,即如果团体中任何成员违约,则其他成员必须为其偿还贷款的一部分。只要团体中有成员的贷款没有全部偿还,那么所有成员都将失去再次从银行取得贷款的机会,直到贷款被偿还为止,失信的成本很高。这种企业之间以资产信用互相担保的贷款模式把自律自治、第三方信用服务和银行的信用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成员企业自愿结合、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优势互补、联动发展,较好地降低了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使得团体贷款在互相筛选、横向监督和执行合约等方面优于传统贷款模式。
实际上,“团体贷款”是银行将贷款者违约的风险转嫁给了团体中的其他成员而形成一种社会担保,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它们之间形成一种连带责任,从而激发它们之间的横向监督,来保证这种无担保贷款保持较高的偿还率。它是横向监督理论在信贷市场中的一个典型运用。
推动集群融资的措施
1.政府支持与协调
“集群融资”实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因此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协调。大连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在大连市委、市政府的推动与协调下完成的。大连市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向高度重视,积极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政策支持,市中小企业局、金融办等部门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企业上市等多项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2.企业集群发展
我国目前存在一批低端加工生产,依靠低原材料成本和低经营成本存活的企业,这样的企业不具有融资优势。产业集群后中小企业间地域上的邻近性和产业的相关性,将更有利于银行对信息的获取,也更有利于银行取得规模经济效应。因此,与合适的企业整合,形成强势的产业集群,将会大大提高中小企业的集体融资能力。我国各地各级各类的经济开发区为企业集群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企业也应慎重选择,“集群而居”。
3.培育合格中介组织
中介组织在金融市场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尤其对于“集群融资”,各发行人可能处于不同产业领域,过去也不一定有较多的业务联系,缺少相关人才,融资方案设计复杂等,具有协调能力和专业技能的中介组织在其中的作用超过了其他融资方式。因此,政府应逐步从中退出(作为支持者而不是参与者),着力培育合格的中介组织,提高“集群融资”的市场化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