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算所的简介
2009年11月28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成立。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出席开业仪式,并共同为上海清算所揭牌。开业仪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上海总部主任苏宁主持。来自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和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各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国内证券期货交易所、国内有关大企业和上海清算所各股东单位代表,以及德意志交易所、伦敦清算所、欧清银行、CLS集团等国外同业机构代表共200余人出席了开业仪式。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是“上海清算所”,简称“上海清算所”,英文名称为ShangHai ClearingHouse。选择“上海清算所”作为注册商标和中文简称,简洁、直观地体现了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立足上海,为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安全、高效清算服务的发展宗旨,也有利于开展国际同业机构间的交流合作。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银行间市场提供以中央对手净额清算为主的直接和间接的本外币清算服务,包括清算、结算、交割、保证金管理、抵押品管理;信息服务、咨询业务;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上海清算所的成立背景
建立清算所,是主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金融市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近些年来,世界各国对场外金融市场集中清算问题非常重视。本次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对建立集中清算制度安排,降低交易对手方风险并实施有效监管达成了普遍共识。目前,信用违约互换(CDS)交易的集中清算已在美国及欧盟逐步推行。清算所的成立,将适应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最新趋势,进一步提高场外金融市场的透明度,降低场外交易风险,是以改革和创新的态度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积极举措。建立清算所,客观上适应了我国银行间市场参与者日益扩大的清算需求。我国银行间市场是典型的场外市场,发展非常迅速。2008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量较2003年增长5.6倍;利率和汇率衍生品名义成交额分别是2006年的6.56倍和7.07倍。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量也成倍增长。规模的迅速扩大,需要更好的、专业的清算服务,以提高金融市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防范交易对手方风险。
上海清算所的成立意义
清算所的建立,有利于提高银行间市场的运行效率。清算所逐步推出以中央对手为主的集中清算或净额清算服务,将明显节约银行间市场参与者开展各类交易的资金成本,有效地提高市场整体的效率和流动性。清算所的建立,有利于加快银行间市场的业务创新。金融衍生产品固有的高风险特性,要求市场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化的清算服务,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科学管理。清算所集中管理风险,将为市场创新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清算所的建立,有利于完善银行间市场的监管。监管机构可以通过清算所制度,及时完整地获得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和风险敞口信息,合理把握和评估重点机构、业务和工具的风险,防范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清算所的建立,有利于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清算所不仅能够直接吸引大量资金和高端金融人才集聚在上海,直接推动更多金融业务和金融机构集聚在上海,也能够促进上海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法律环境、金融生态环境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