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美国存托凭证,存托凭证(Depository Receipts,简称ADR〕,又称存券收据或存股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这里的有价证券既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债券。美国存托凭证(ADR)是面向美国投资者发行并在美国证券市场交易的存托凭证。
根据美国有关证券法律的规定,在美国上市的企业注册地必须在美国,像新东方这样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就只能采取存托凭证的方式进入美国的资本市场。另外,在美国一些机构投资者是不能购买外国股票的,如美国退休基金、保险公司,但是它们却可以购买在美国上市且向美国证管会登记的美国存托凭证。
一份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美国以外国家一家企业的若干股份。美国存托凭证在美国市场进行买卖,交易程序与普通美国股票相同。美国存托凭证由美国银行发行,每份包含美国以外国家一家企业交由国外托管人托管的若干股份。该企业必须向代为发行的银行提供财务资料。美国存托凭证不能消除相关企业股票的货币及经济风险。
美国存托凭证可在纽约股票交易所、美国股票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交易所挂牌上市。可分为:有担保的美国存托凭证与无担保的美国存托凭证。
发行与交易中介机构
参与美国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的中介机构包括存券银行、托管银行和中央存托公司。
存券银行
存券银行作为ADR的发行人和ADR的市场中介,为ADR的投资者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服务。
1、作为ADR的发行人,存券银行在ADR基础证券的发行国安排托管银行。当基础证券被解入托管银行后向投资者发出ADR,ADR取消时,指令托管银行将基础证券返入当地市场。
2、在ADR的交易过程中,存券银行负责ADR的注册和过户,安排ADR在存券信托公司的保管和清算,及时通知托管银行变更股东或债券持有人的登记资料,并与经纪人保持联系,保证ADR交易顺利进行。同时,存券银行还向ADR的持有者派发美元红利或利息,代理行使投票权等股东权利。
3、存券银行为ADR持有者和基础证券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是由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它通常是存券银行在当地的分行、附属行或者代理行。负责保管ADR代表的基础证券;根据存券银行的指令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投资或汇回ADR发行国;向存券银行提供当地市场信息。
中央存托公司
中央存托公司是指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ADR的保管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