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票据市场主要是指商业票据的流通及转让市场,包括票据承兑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
1.票据承兑市场。
承兑是指汇票到期前,汇票付款人或指定银行确认票据记明事项,在票面上做出承诺付款并签章的一种行为。汇票之所以需要承兑,是由于债权人作为出票人单方面将付款人、金额、期限等内容记载于票面,从法律上讲,付款人在没有承诺前不是真正的票据债务人。经过承兑、承兑者就成了汇票的主债务人,因此,只有承兑后的汇票才具有法律效力,才能作为市场上合格的金融工具转让流通。由于承兑者以自己的信用作保证,负责到期付款,故若委托他人或银行办理承兑,需支付承兑手续费。在国外,汇票承兑一般由商业银行办理,也有专门办理承兑的金融机构,如英国的票据承兑所。
2.票据贴现市场。
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者为取得现金,以贴付利息为条件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转让未到期票据的融资关系。票据贴现可以使工商企业的资本从票据债权形式转化为现金形式,从而有利于资金周转,使资金循环顺利进行。贴现交易的工具是经过背书的汇票和本票以及政府国库券与短期债券。商业银行贴入票据,目的在于获取利润,一般情况下,会将购入票据保存到期,向承兑人收取票款,还复本息。如在实际经营中急需资金,商业银行可用贴入票据向中央银行再贴现,中央银行运用再贴现率来调节或控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保持适当的市场货币供给量。
1.票据的主要发行者:
(1)大企业的子公司。
(2)银行控股公司。
(3)其他获得银行信用额度支持的企业。
(4)外国企业。
2.主要投资者
一般投资者主要包括中央银行、投资公司、各类基金、非金融机构、政府部门等,个人投资者较少,传统的主要投资者商业银行现在在这个市场上的份额逐步缩小,其主要的参与方式是提供信用支持。在美国,储蓄贷款协会和互助储蓄银行也获准在其资金20%的限度内投资于票据市场。
3.商业票据的发行与收益。
商业票据的发行可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发行,一种是通过经纪商间接发行。
商业票据均为贴现发行,即以低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到期按面额兑付,其利率就是贴现率。其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票据收益率=面额-发行价格或交易价格X发行价格或交易价格360成交日至到期日的天数 4.商业票据的面额与期限。
商业票据的面额一般都比较大,期限大多在20~40天之间,市场上未到期票据的平均期限在30天以内,很少有超过270天的。
1.发行成本较低。
2.采用信用发行的方式。
3.可以提高发行企业的信誉。
4.可以足额运用资金。
5.对利率的变动反应灵敏。
6.一级市场发行量大而二级市场很弱。
我国的票据市场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商业期票的数量很少,基本形成不了成熟的市场。尤其是我国严禁纯粹融资性的商业票据的发行,所以票据的性质仍然是商业信用的工具,其交易则表现为少量的直接转让和较多的银行贴现。因此可以说票据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虽然《票据法》的颁布和一系列鼓励商业信用的管理办法相继出台,但由于货币市场本身的不完善性和信用体系的不健全性,商业票据市场不可能在短期内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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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0/1/6 10: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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