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百科首页 > 外汇知识 > 金融术语 > 契约型投资基金

契约型投资基金

契约型投资基金(constractual type funds)亦称 "单位信托基金" 或 "投资信托基金"。在组织上,指按照一定的信托契约原则、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形成的投资基金组织; 在证券上,指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发起人所发行的投资基金凭证。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最主要区别是,它在组织上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机构,没有自身的办事机构系统,与此相应; 在证券上,它的发行不是由基金公司作为发行人,而是由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代理发行人。中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区,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投资基金,大多采用这种类型。
目录

基本信息

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其组织形式不同,可分为契约型投资基金和公司型投资基金。我国最近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基金是契约型基金。英国、日本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多是契约型基金。在国外,契约型基金依据其具体经营方式又可划分为两种类型:(1)单位型。它的设定是以某一特定资本总额为限筹集资金组成单独的基金,筹资额满,不再筹集资金。它往往有一固定期限。到期停止.信托契约也就解除,退回本金与收益。信托契约期限未满,不得解约或退回本金,也不得追加投资。如香港的单位信托基金就属于此类。(2)基金型。这类基金的规模和期限都不固定。在期限上,这类基金是无限期的;在资本规模上,可以有资本总额限制,也可以没有这种限制。基金单位价格由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管理费及手续费等构成,原投资者可以以买价把受益凭证卖给代理投资机构,以解除信托契约抽回资金,也可以以卖价从代理投资机构那里买入基金单位进行投资,建立信托契约。

词条参考

词条信息

浏览次数:1516079

编辑次数:0

最近更新:2020/5/21 16:21:39

词条创建者:不是奇葩

Copyright © 2024 fx110.hk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3078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