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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是出口方银行对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在备货装运前提供的一种短期放款。出口商在接受国外开来信用证后,由于本身临时缺乏资金备货出运,可持信用证,按规定手续向当地外汇银行申报此项贷款,于货物出运后,再将制妥的全套货运单据送交贷款行转做出口押汇,以其所得押汇款项清偿打包放款本息。申报打包放款必须提示有效的正本信用证,但为了避免受益人不能按期备货出运或虽已出运但单证不符,开证行不履行付款承诺的风险,按国际惯例,受益人在提示信用证经贷款行审核认可后,除出具质押(权)书、信托收据作为借款契约确认贷款行享有追索权外,还需提供经贷款行认可的第三者担保或实物抵押,以确保按期收回贷款本息。由于这种贷款,只是缓解受益人备货出运前期资金不足的临时困难,打包放款的数额须视受益人资信及提供质押品的情况综合核定。

定义

打包放款(Packing finance(Packing finance))也称打包贷款(Packing Loan)

如果客户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商,在需要融资的时候,我行可以信用证正本为还款依据向客户提供装船前融资,主要用于支付生产或收购信用证项下产品的开支及其他从属费用。

条件

1.在本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有进出口经营权、在银行开有人民币帐户或外汇帐户的企业。

2.出口商应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务状况良好、领取贷款证、信用等级评定A级以上。

3.申请打包放款的出口商,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并已从有关部门取得信用证项下货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

4.信用证应是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并且信用证的结算不能改为电汇或托收等其他的结算方式,开证行应该是具有实力的大银行。

5.信用证条款应该与所签订的合同基本相符。

6.最好能找到另外企业提供担保,或提供抵押物。

7.出口的货物应该属于出口商所经营的范围。

8.信用证开出的国家的政局稳定。

9.如果信用证指定了议付行,该笔打包放款应该在议付行办理。

10.信用证类型不能为:可撤销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备用信用证、付款信用证等。

11.远期信用证不能超过90天。

流程

1. 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向我行提出打包放款申请。

2. 出口商向我行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等材料。

3. 出口商将信用证正本留在我行作为质押品,获得我行贷款。

优点

(1)可解除您在备货前资金不足的烦恼;

(2)令您能以小本钱做大生意。

对象

信用证项下的商品出口企业

原则

1.打包放款的申请人应为该信用证的受益人;

2.融资需求既可以打包放款解决又可以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满足时,应优先发放打包放款;

3.打包放款只能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采购、生产或流转的资金需要;

4.如信用证规定允许分批装运,除非申请人需一次性采购,分批使用,分批生产,分批出运,否则,应根据申请人分批出运的计划,分批放款,以便监控贷款的使用及还款。

必需材料

1.信用证正本;

2.流动资金借款申请书;

3.外销合同;

4.境内采购合同;

5.营业执照副本;

6.贷款证;

7.近三年度的年度报表;

8.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9.法人代表证明书。

金额

最高金额为信用证金额的80%。

期限

1.期限不超过信用证有效期后的15天,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半年。

2.展期:当信用证出现修改最后装船期、信用证有效期时,出口商不能按照原有的时间将单据交到银行那里,出口商应在贷款到期前十个工作日向银行申请展期。

3.展期所需要提供的资料:贷款展期申请书、信用证修改的正本。

案例

出口商A公司凭美洲银行来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向我行申请金额为300万人民币的打包放款,用于生产该信用证项下的出口产品。我行对信用证真实性、条款等项内容及A公司提交的进出口合同等证明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查结果表明,信用证真实有效,条款清晰明确,符合我行有关规定。经我行信贷部门审查,A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信誉可靠,履约能力亦符合我行有关规定。在此情况下,我行为A公司办理了打包放款手续,为其发放了300万元人民币的打包放款。

主要问题

1. 问:在工行办理打包放款的客户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须有出口业务经营权;具有良好的贸易履约能力;最近三年无不良纪录等。

2. 问:工行打包放款业务的利率标准如何?

答:按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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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0/7/16 18:27:09

词条创建者:K线有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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