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市场亦称为“店头交易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交易的市场。场外交易有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两种方式。证券交易的价格是通过证券商之间,以及证券商与客户之间进行直接协商而达成的。交易价格有两种: 一种是批发价,适用于证券商之间的大宗交易;一种是零售价,适用于证券商与最终购买者之间的小额交易。批发价与零售价之间有一差额,这构成证券商的收益。也因为存在批零售价,客户不必为买卖证券而向证券商支付佣金。但若客户委托证券商从事证券交易,则如场内交易一样,前者仍须向后者支付佣金。为使场外交易顺利进行,经营场外业务的证券商一般须挂牌公布自营买卖价格和代理买卖的价格。若属委托交易,其方法一般采用限价委托,交易亦限于普通交易。其他如管理委托的时间、手续费、交割日期等等,均与场内交易相仿。无组织市场的交易额远大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额,在证券交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直接市场的证券发行
证券发行有两种具体做法:
(1)证券发行者自行直接发行。这种做法与委托中介机构间接发行比较,节约手续费支出,可以降低发行成本。但如果证券发行量较大,则由于发行网点的不够广泛,发行业务组织和经验的缺乏,发行市场信息的不足.反而会增加发行者所负的责任和所冒的风险。
(2)间接发行。即发行者将证券交由中介机构代理发行。这种问接发行方式,较普遍地为各国采用。以下几种情况下,证券大多通过直接市场发行;新发行的普通股按优惠价优先卖给现有股东;新发行的股票以股票派息方式摊配给现有股东;通过某种公司储蓄式奖励购买计划;发售给本公司员工的股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