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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Total Retail Sales of Consumer Goods)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其中,对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指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金额;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是指售给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公款购买的用作非生产、非经营使用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

数据类型

在各类与消费有关的统计数据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表现国内消费需求最直接的数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国民经济各行业直接售给城乡居民和社会集团的消费品总额。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反映各行业通过多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的生活消费品总量,是研究国内零售市场变动情况、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

按消费形态分指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划分为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两部分。其中,商品零售是指售卖非生产、非经营用实物商品的金额,包括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商品销售额;餐饮收入是指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包括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餐费收入;

在商业统计中,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按行业可分为商业零售额、饮食业零售额、工业零售额等;

按经济类型可分为全民所有制经济零售额、集体所有制经济零售额、个体经济零售额、中外合资和外资独资经济零售额等;

按销售对象可分为对城乡居民的消费品零售额、对社会集团的消费品零售额、对农村的农业生产资料零售额等;

按商品类别可分为食品类零售额、日用品类零售额、文化娱乐品类零售额、衣着类零售额、医药类零售额、燃料类零售额、农业生产资料类零售额等。

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统计方法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调查方法是采用全面统计方法和抽样调查两种方法相结合。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划分标准,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建立名录库,实施全面统计调查,由这些企业按月向当地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逐级汇总而得。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采用抽样调查推算。限额以上与限额以下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汇总,就形成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经过多年的实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方法体系和严格的管理制度。限上企业逐一进行调查,通过网上方式直报。对限下企业和个体户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在调查组织、网点抽选、调查资料采集、调查资料审核、调查资料汇总、调查结果发布等各个流程都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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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6/8/2 17: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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