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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英语:Bank Of Lao P.D.R. ,简称BOL),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之国家银行,成立于1995年10月14日,但官方承认以建国前开始印制“解放基普”(liberated Kip)的1968年10月7日为成立时间。该行之注册资本由国家全额缴付,因此国家也为其资本之唯一持有人。其主要职责为发行货币老挝基普,并进行国内信贷方面的宏观管理等。

历史沿革

老挝在法国殖民时期(1893年-1945年)国内流通着东方汇理银行发行的法属印度支那元,这一时期老挝并没有政府层级的央行机构。后来在二战中日本入侵并占领了老挝,直到1945年日本投降,同年10月老挝宣布成立老挝王国,并指示新成立的经济与财政部(英语:Ministry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于1946年开始发行“自由老挝基普”(Free Lao Kip)作为临时货币。不久法国重新控制了老挝。1950年老挝王室的苏发努冯亲王在老挝东北部成立巴特寮割据一方,后自行发行了“巴特老挝基普”(Pathet Lao Kip)。

接着到了1951年12月法属印度支那三国签定《货币印刷机构协议》后,老挝王国政府成立了货币委员会(英语:Currency Board)于1952年开始发行“王家基普”(Royal Kip),这一时期老挝国内流通着两种基普。不久在1954年7月21日后法国放弃对老挝的全部权力,老挝王国正式独立,同时货币委员会更名为老挝国家银行(英语:Lao National Bank)。

到1968年10月7日巴特寮的老挝人民革命党开始印制“解放基普”(liberated Kip)。1975年老挝人民革命党军队推翻了亲美国的老挝王国,同年12月2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成立,开始实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老挝国内包括老挝国家银行在内的银行悉数被国有化,不久当局正式发行“老挝基普”(Lao PDR Kip)并沿用至今。1986年11月13日老挝人民革命党第四次党代会召开,决定实行社会主义新经济政策。1988年3月12日为落实党代会精神政府开始改造银行体系,接着在1995年10月14日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主席颁布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法案》并即日生效,随即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BOL)正式成立。

组织架构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银行董事会为行内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由7-9人组成。中央政府副总理为董事会当然主席,财政部部长及行长为当然副主席,副行长为当然成员,而董事会其余成员则由各专业领域之官员或专家组成。在董事会之下行长作为执行官。行长之下再辖各所属机构及单位。

官方网址

http://www.bol.gov.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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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6/8/27 14:53:06

词条创建者:东方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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