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以色列国于1948年宣布建国,但由于国家形势仍不稳定,以色列财政部建立中央银行的法案被暂时搁置。而到了1948年8月,由于国家迫切需要发行货币以供市场流通,因此临时签发了《5708-1948银行纸币条例》(1948年8月17日生效),授权盎格鲁-巴勒斯坦银行成立货币发行部以发行国家货币。而货币政策、金融机构监管等事务仍由以色列财政部处理。
1951年3月,以色列财政部成立了专门委员会以筹备成立国家银行。翌年1952年9月,委员会提交了《国家银行成立事项报告》。两年后于1954年8月24日,以色列国会通过了《以色列银行法案》。同年12月1日,以色列银行正式成立,同时接管了原盎格鲁-巴勒斯坦银行的货币发行部及以色列财政部的银行监管部,货币发行及金融监管职权被转移到新成立的以色列银行[2]。而在1978年后,以色列财政部的外汇管制职权也被转移到以色列银行。在2010年3月,以色列国会批准了新的《以色列银行法案》,而新银行法案于同年6月1日起生效.
目标与职能
目标
以色列银行之主要目标为:
维持物价稳定;支持政府经济政策的实施,尤其是经济增长、就业及缩减社会贫富差距方面的政策;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职能
以色列银行之主要职能为:
运作货币政策;
持有及管理国家的外汇储备;
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令其有序运作;
管控支付清算系统;发行货币,并规管货币系统
;监督及规管银行体系;担任政府的经济顾问;
收集,管理及发布以色列的经济信息与数据;
代表以色列国参与国际金融组织;
官网
http://www.boi.org.il/he/Pages/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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