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
1997年7月29日发布的《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银行法》规定了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银行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适当的货币政策来实现和维持物价稳定;因此其首要任务是维持国家法定货币吉尔吉斯斯坦索姆的购买力,和保持国家银行支付系统的稳定运作。
职能
为了执行其分配的任务,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银行依法独立管理,并从事以下活动:
1.制定,确定并实现金融政策;
2.调控和监管银行和金融信贷机构在法律许可下运营 ;
3.研究、开发并实施统一的货币政策;
4.全权负责发行货币;
5.促进支付系统的有效运作;
6.制定开展银行业务,银行体系核算及报告的法规。
官网
http://www.nbkr.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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