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制度两极论
20世纪60年代关于这一问题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孰优孰劣上。70年代后,争论的焦点开始转向确立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汇率制度的选择,出现了如“经济结构论”、“政策配合论”、“经济冲击论”、“政府信誉说”、“国际货币体系不平等论”等等从各个不同角度来阐述与汇率制度选择关系的理论。到了90年代,新兴国家频繁爆发金融危机的事实,使学术界更为关注新兴国家的汇率制度选择,特别是从可持续性和危机预防角度研究国际资本流动条件下新兴国家的汇率制度选择问题,形成了几种富有争议的学说,如“原罪论”、“害怕浮动论”等等,其中最为流行也最有争议的当属“两极论”。
两极论者认为,在金融开放环境中,适合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只有自由浮动汇率制和固定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度包括美元化制度、货币局制度和货币联盟。两极论把其他介于两极之间的汇率制度安排归纳为中间汇率制度,这些中间汇率制度包括各种形式的盯住汇率制和管理浮动汇率制。
以上分类方法与传统的分类方法有着明显区别。在传统的分类中, 固定盯住汇率制是典型的固定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国际货币制度属于这一类型。但近年来的研究证明,在固定盯住汇率制下,政府经常频繁凋整汇率,因此,这一制度实际上属于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制。考虑到这一因素,在考察汇率制度的真实作用时,一些学者把这一制度归类为中间汇率制度。另一方面,在传统的分类中,管理浮动属于浮动汇率制。但近年来,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证明,许多管理浮动汇率制实际上属于盯住汇率制度。亚洲国家的汇率制度在金融危机发生前多半具有这一性质。因此,一部分学者把管理浮动也列入到中间汇率制度的范围。另一方面,以前属于固定汇率制范围的货币局制,以及近来受到重视的美元化制度和货币联盟构成了新的固定汇率制(也有一些学者将其称为严格的盯住汇率制,为为了区别于盯住汇率制,本文将这一制度称为固定汇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