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北京,2005年8月10日在上海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Fed)负责履行美国的中央银行的职责,这个系统是根据《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于1913年成立的。这个系统主要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
马耳他中央银行(马耳他语:Bank ?entrali ta’ Malta),是马耳他的中央银行,位于首都瓦莱塔,成立于1968年4月17日。
爱沙尼亚银行(爱沙尼亚语: Eesti Pank),是爱沙尼亚的中央银行。爱沙尼亚银行是欧元区央行欧元系统组织的成员。 爱沙尼亚银行同时隶属于欧洲中央银行体系。2010年前,爱沙尼亚银行是爱沙尼亚货币爱沙尼亚克朗的发行行。
斯洛伐克国家银行(斯洛伐克语:NárodnábankaSlovenska,NBS)是斯洛伐克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93年1月1日,主要任务是维持物价安定。斯洛伐克国家银行是斯洛伐克克朗的发行单位。2009年1月1日,随之斯洛伐克加入欧元区,斯洛伐克国家银行的众多机能交由欧洲中央银行管理。
捷克国家银行是捷克的中央银行,总部位于布拉格。主要任务是监督物价安定。捷克国家银行是捷克克朗的发行单位。
中央央银行(简称央行)是中国台湾地区的银行,;其肩负稳定金融发展、维持物价平稳、维护台币币值等重要任务。
卢森堡央行的基本任务:定义和实现货币政策;经营外汇业务;持有和管理官员外汇储备各成员国;促进平稳运行支付系统。其他任务:金融稳定;发行欧元纸币;编译统计;对于国家和个人提供服务。卢森堡央行具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有几种形式:制度、运营、财务和个人。制度独立意味着中央银行执行董事会成员均不得寻求或接受指令从机构、国家政府或第三方–他们欧洲或国家。操作独立和金融独立性保证,充分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财务资源来完成它的使命和责任。最后,个人独立性是指行长的独立性.行长任期为六年,可连任。
汤加国家储备银行(National Reserve Bank of Tonga):成立于1989年。核准资本为200万潘加。负责发行货币、调节汇率及管理国家外汇储备等。北马里亚纳群岛、美属萨摩亚和关岛:联邦储备银行是美国第十二区的联邦储备银行。第十二区由9个西部州份组成包括阿拉斯加州、亚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亚州、夏威夷州、爱达荷州、内华达州、俄勒冈州、犹他州和华盛顿州,加上。旧金山联邦储备银行已在洛杉矶、波特兰、盐湖城和西雅图设有分支机构,也有一个在菲尼克斯的现金处理中心。
新西兰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New Zealand):新中央银行。1934年成立时为私人银行,1936年起成为国家银行。2001年12月底总资产为108.55亿新元。主要职能是: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管理货币发行;维持合理有效的财经体制;向国库部长提供政策咨询并执行外汇政策;每半年发布一次《新西兰经济展望》和《新西兰金融政策声明》。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Australia)网站,澳大利亚储备银行是澳大利亚的央行。
克罗地亚人民银行(HRVATSKA NARODNA BANKA),克罗地亚人民银行为克罗地亚中央银行。